出国留学,学位公证如何办理?
答:学位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是出国留学必不可少的程序之一。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所获得学位真实、合法的活动。学位公证包括:证明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办理学位(学历)公证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
(2)当事人需公证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相应的复印件若干;
(3)当事人遗失学位(学历)证原件的,应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补发,不能补发的,由原就读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并由申请人的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果原就读学校已经撒销,须提供原就读学校的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